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推动天津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繁荣设计创作,激发青年设计师的创作激情和社会责任感,以树典范、推新人,为行业储备人才、输送大师人选,天津市勘察设计协会联合天津市河西区北方设计联合会(以下简称北方设计联盟)共同举办优秀青年设计师大赛。
第二条 原则上每 2 年举办大赛一次,每次胜出人员不超过申报数量的 40%,最终数量由大赛组委会确定。
第三条 凡在天津市勘察设计协会、北方设计联盟会员单位(工商注册地在天津的独立资质单位)从事勘察、设计(以建筑行业(不含建筑专业)、市政行业、水利行业各专业为主)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的设计人员可申报: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近 3 年未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且近 3 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二)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业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勘察设计年限:本科不少于 8 年、研究生不少于 5 年;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以申报年度不超过 45 周岁计)。
(三)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 6 项建设工程设计,大型项目不少于 3 项。(至少 3 项已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
(四)在勘察设计创新、方案创作方面有一定行业影响,且获得过与申报专业一致的设计奖项或奖励。
(五)在工程设计理论上有一定造诣,公开发表过本专业方向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编著、译著、教材,或参与编制过国家、行业或省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或获得授权专利。
(六)若获得过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国际上有影响的设计竞赛奖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第四条 每逢偶数年的 3 月底发布通知,申报者将申报材料报送天津市勘察设计协会。
第五条 申报材料如下:
(一) 申报表及附件
1、《天津市优秀青年设计师大赛申报表》纸质件 1 份(见附件),表上贴本人 2 寸彩色免冠照片,需提供电子版个人蓝底 2 寸照 1 张、个人生活照 1 张。个人简介 1 份(300 字左右,包含姓名、年龄、工作单位、现任职务、职称、主要设计业绩、获得的奖项及荣誉等内容)。
2、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职称证、注册执业(或执业资格)证的复印件。
3、近 3 年个人职业道德证明(须单位加盖公章)。
4、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项目系单位证书的,需提供单位证书复印件)。
5、学术论文、著作、标准、规范、规程、标准设计、导则、技术要点、专利、专有技术的证明材料。
(1)学术论文:提供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复印件;
(2)著作:提供著作封面、有作者姓名页面的复印件;
(3)标准、规范、规程、标准设计、导则、技术要点:提供封面、有主要编制人页面的复印件;
(4)专利、专有技术:提供有申报人姓名的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按上述先后顺序,使用 A4 纸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天津市优秀青年设计师大赛申报表》电子版文件。
(二)技术能力材料
提交 6 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的工程设计名称,规模(其中 3 项为大型项目),设计文件封面复印件或图签复印件(能够证明本人在项目中的角色)。
上述项目中至少提交 3 项设计作品原理图、系统图等主要技术图纸,体现本专业技术特点照片,不少于 5 张(像素 350dpi 以上),每个作品需提供简要文字说明(包含工程名称,工程开工时间,规模,技术亮点,技术难点及解决办法等),竣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或建设单位的相关证明)、规划许可证明等。设计作品材料,使用 A3 纸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条 市勘察设计协会与北方设计联盟组建优秀青年设计师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大赛活动办公室,其职责和成员组成如下:
(一)组委会
1、人员组成:市勘察设计协会、北方设计联盟理事长及副理事长、行业知名专家等。
2、主要职责:组织实施优秀青年设计师大赛的竞赛活动。
(二)大赛活动办公室
1、大赛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2、大赛活动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1)起草大赛办法、实施细则等大赛制度;
(2)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3)接受申报材料并进行形式审查,组织资格审查、初赛、决赛选拔等相关的具体工作;
(4)组织宣传推广工作;
(5)组委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大赛活动办公室。
第八条 大赛活动办公室组建资格审查组,对申报人员及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进行资格审查。
第九条 大赛活动办公室组建初赛专家组,对申报人员及其材料进行讨论(获得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银、铜奖中任何一项,可直接晋级参加决赛)。在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技术能力部分打分的基础上,经专家讨论、排序后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数不超过最终名额的 120%。优秀青年设计师大赛决赛推荐人选在市勘察设计协会、北方设计联盟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
第十条 大赛活动办公室组建决赛专家组,召开决赛演讲大会,推荐人选做主题演讲,由决赛专家组全体专家进行无记名打分,取平均分作为该推荐人选的最终得分,现场公布最终得分。决赛专家组根据人员得分排序,确定最终胜出人员。
第十一条 市勘察设计协会和北方设计联盟联合通报优秀青年设计师大赛胜出人员名单,颁发天津市优秀青年设计师证书和奖牌。
第十二条 对优秀青年设计师大赛胜出的人员,市勘察设计协会和北方设计联盟将积极进行宣传推广,并优先推荐为勘察设计行业专家,推荐参与市住房和城乡委员会组织的技术审查、质量检查等相关工作。同时,申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第十三条 对在大赛中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人员,组委会将在行业内部进行通报,且连续两届不再受理其申报材料。
第十四条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如发现单位为申报人隐瞒有关情况或弄虚作假,组委会将在行业内部进行通报,并停止该单位至少一届申报资格。
第十五条 优秀青年设计师大赛胜出人员,在以后从业过程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并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且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或在行业中造成极坏影响且经协会常务理事会投票决定的,应取消其称号,并不得再次参加该大赛。
第十六条 本次大赛不收取申报人及申报单位任何费用。